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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棚户区拆迁法律服务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棚户区拆迁法律服务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一般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棚户区拆迁法律服务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